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司)公开惠州市恒都电子有限公司项目的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0日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惠州市恒都电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