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惠城区三栋镇峰泰水洗砂加工场年产50万吨机制砂迁建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给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惠城区三栋镇峰泰水洗砂加工场年产50万吨机制砂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惠城区三栋镇峰泰水洗砂加工场
建设地址:惠州市三栋镇陶前村帽岭村小组SD16-10-01地块
验收范围:验收范围为惠城区三栋镇峰泰水洗砂加工场年产5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及其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意见:
4.峰泰 验收意见.pdf
验收报告:
3.峰泰 验收报告.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峰泰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建设单位联系人:邓交泰
联系电话:15816407297
惠城区三栋镇峰泰水洗砂加工场
20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