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司)公开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及光电器件改扩建项目整改完成的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为2025年4月6日至2025年6月4日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