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司)公开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的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2日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1月4日